星烁照明讲解照明方式有哪几种分类?
照明方式可分为:一般照明、分区一般照明、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。
一般照明是指不考虑特殊部位的需要,为照亮整个场地而设置的照明。这种照明灯具往往是对称均匀排列在整个工作面的顶棚上,因而可以获得基本上均匀的照明。一般照明在均匀布灯情况下,其距高比(L/H)不宜超过所选用灯具的较大允许值。并且边缘灯具离墙距离不宜大于灯距的1/2。
局部照明是对局部地点需要高度并对照射方向有要求时,而采取局限于工作部位的固定或移动的照明。局部照明宜在下列情况采用:
(1)局部需要有较高的照度,如精密仪器装配;
(2)由于遮挡使一般照明照射不到的某些范围,如大型机床;
(3)视功能降低的人需要有较高的照明照度;
(4)需要减少工作区内的反射眩光,如加工强反光的工件;
(5)为加强某方向光照以增强质感,如橱窗、展览品布置。
其适用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:
一、当不适合装设局部照明或采用混合照明不合理时,宜采用一般照明;
二、当某一工作区需要高于一般照明照度时,可采用分区一般照明;
三、对于照度要求较高,工作位置密度不大,且单独装设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,宜采用混合照明;
四、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装设局部照明。